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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案例) 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作者:党政办公室

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案例)征集的主题
       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重点征集理想信念教育创新、基层干部管理创新、严肃组织生活创新、基层组织功能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创新、“互联网+党建”创新、基层党建制度创新、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等方面的案例。

二、项目(案例)征集的时间和名额
1.征集活动期限:2017年9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2.推荐名额:市属各高校各推荐2—3个,各区教育局各推荐3—5个,局直属单位各推荐1—2个。

三、项目(案例)征集的标准
1.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基层党组织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创造。
3.实效性。选送的案例应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工作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得到了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认同。
4.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项目(案例)的评审程序
      综合评选出基层党建创新最佳项目(案例)10个,优秀项目(案例)20个。
1.提交资料。包括《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案例)申报表》(见附件)、文字说明材料。文字说明材料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2)做法;(3)成效;(4)探讨;(5)附录。项目(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正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5000字。《申报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于2017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2.专家评审。将邀请高校学者、党建专家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对项目(案例)进行评审并确定最佳和优秀项目(案例)名单。
3.工委审定。将专家评审并确定的最佳和优秀项目(案例)名单提交工委会讨论决定。
4.公示名单。评审结束后,名单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五、项目(案例)的展示和推广
       市委教育工委将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案例)选编》,在武汉教育电视台对最佳和优秀项目(案例)进行专题报导,建立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案例)库,将典型项目(案例)作为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市属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党委要组织有关党建专家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将典型经验进行理论提升,以便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


(联系人:毕发贤;联系电话:85617719)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案例)申报表

 中共武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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