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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第9号)
发布时间:2020-02-24   作者:党政办公室
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内居民:
       当前,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管理力度,巩固现有疫情防控成果,保障校园安全,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文件精神要求,学校决定自即日起对各校区进一步加强封闭式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进出校园,进出校园一律做到“进口必拦,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登,外人必劝”;学校仅开放大门通行,其他侧门一律封闭。
       二、校内教职工房屋出租户要切实履行好房屋管理者主体责任,要求承租户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格限制进出校园,自觉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同时,防疫期间不得将房屋新租给校外人员。
       三、学校开学前,所有租户、商户不得提前返校。请房屋已出租的业主主动联系承租户,确定其所在位置并告知开学前不得返校入住。未经学校同意且无法提供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盖章的《返汉申请表》的返校居住人员,一经发现学校将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目前在校居住的住户、租户须遵守学校的封闭管理规定和平安上报制度,不得擅自翻墙出入,对于不服从封闭管理的行为,学校将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凡在校内居住的教职员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返校居住。
       六、为保障在校人员生活物资,学校将密切联系社区,组织代购或网络团购以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所有快递、外卖原则上不得入校配送,物品一律存放大门岗处理。
       七、非常时期,请全校师生员工和相关人员自觉遵守,配合管理。本通知暂定执行至学校开学,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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