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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6   作者: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校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至关重要。现就我校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检视问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牢牢把握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核心点,科学研判十四五时期我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科学制定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坚定不移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参加对象 

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具体步骤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5个环节的工作.

(一)集中组织学习,打好思想基础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前段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持续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通过学习讨论,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1次谈心谈话。要从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等方面开展谈心谈话,既要相互听取意见,又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党总支书记要带头广泛听取师生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三)紧密结合实际,查摆突出问题

党总支、支部班子要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

党总支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承诺践诺情况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和岗位职责,结合发挥作用情况,讲真话、说实话,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搞一团和气。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部,也可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1.组织生活会议程包括:

(1)党总支、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

(2)党总支、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

(3)班子成员检查履行职责情况;

(4)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
(5)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见人见事,落细落小,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2.民主评议党员议程包括:

(1)党员个人根据查摆的问题进行自评;

(2)党总支、支部成员之间进行互评;

(3)全体党员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一起召开,党总支、支部书记要会前汇报支委会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五)做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总支、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汇总表(一)》,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评定等级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总支班子和党员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立行立改。党总支、支部要将总支委会、支委会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汇总表(一)》、《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汇总表(二)》报上级党组织。党总支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党支部或党小组会上报告整改承诺完成情况。

四、具体要求

各党总支、支部,请在2021年1月5日前开展完毕。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各党总支、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环节工作结束后,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汇总表(一)》(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汇总表(二)》(附件3)、《党支部班子查摆主要问题及整改清单》(附件4)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党政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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